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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邢职考发[2014]0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5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考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全省统一按照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提前1年掌握。即:取得相应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满4年;取得相应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当年即可。
    由于我省一直执行初聘政策,初聘资格可报考药、护、技类资格考试,其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从初聘之日算起。若护士资格证取得时间晚于初聘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护士资格证之日为准。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凡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代码为301至365)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执业范围要与报考专业一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之日算起。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药、护、技三类,同类之间的专业可以改报;药、护、技三类之间互改,需取得报考现岗位专业规定学历,从初级开始报考,改报护理类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医学类可以改报药、技类,改报护理类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医学类由原执业注册专业改报现岗位专业,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应从执业注册变更后开始计算。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18、
    24、25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七、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2014年1月15日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可反复修改,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确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一经上交不可再次修改,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须提交申报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资格证、执业证、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表中所填内容和上传照片无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主管部门要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考生报名材料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到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和交费确认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务必要向报考人员说明报名截止时间,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①所有人员报名时,务必使用二代身份证。
    ②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要复印到一张纸上。
    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报名材料由2卷组成。每卷材料的顺序是:报名表1份装订在前,其余各复印件1份,按照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其它证件、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后,装订位置在纸张的上边居中。
    ⑤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姓名、档案号按附件4格式汇总整理成Excel文件,在报名确认时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各一份交市职考中心。
    ⑥报考护理专业除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必需提供相关考生的护士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原件,医学专业必需提供相关考生的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原件。
    八、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其中20元上缴部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费每人10元。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3、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一四年一月二
     

    邢台市职考中心            2014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