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第11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根据上级通知,自2011年起,报考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全省统一按照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提前一年掌握。即: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士、护、技士满4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取得本科学历当年。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 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 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
四、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需满2年。
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的65个专业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9、20、 26、2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的52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己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七、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九、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自
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年限证明、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表中所填内容和上传照片无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要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市职称考试中心复审。复审结束后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考生确认签字。
为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按时做好本单位的报名准备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①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②报名表为2份装订在前,其余各复印件按照身份证复件(注:二代身份证须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毕业证复印件、其它证件、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后,装订位置在纸张的上边居中。
(3)自
十、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1 药学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理化检验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111 病案信息技术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1 药学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204 中医护理学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理化检验技术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01 全科医学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与按摩医学 350 中医针炙学 351 病理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373 社区护理 374 中医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三、中级考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