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天地

国旗、国徽、国歌

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宽比例为3:2。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是一名来自浙江瑞安的普通公民。随着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取得胜利,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1949年7月发出了征集国旗图案的通告,曾联松设计并提交了他的国旗样稿。在2992幅  (一说为3012幅 )应征国旗图案中,曾联松的设计被选入38幅候选草图。经过多次讨论和少量修改,他的设计被选为了新政权的国旗。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同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报》等报纸发表征求启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初选委员会从收到的3012幅图案中选出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9月25日晚,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在关于国旗的讨论中,会议研究决定去除原设计稿中意识形态浓厚,且与苏联国旗相仿的镰刀斧头标志。最后形成以红色为底色,四小星拱卫大星的五星红旗方案。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中,第四点规定:“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和政协主席团通过的制旗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长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旗杆套为白色,以与旗面的红色相区别。

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英语: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的象征和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谷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1950年6月1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同年9月20日,毛泽东主席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由清华大学建筑系梁思成林徽因李宗津莫宗江、朱倡中等人所组的设计小组与中央美术学院张仃张光宇等人的设计小组集体创作。[2] 

199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颁布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1] 

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是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歌曲,是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歌,被称为中华民族解放的号角,自1935年在民族危亡的关头诞生以来,对激励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起了巨大的作用,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1]  

1935年5月9日,该曲第一版录音在百代唱片公司录音棚录制完成。1951年,人民唱片厂为满足国歌播放的需要,录制出版了由铜管乐合奏和管弦乐合奏组成的粗纹唱片。1959年,中国唱片厂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周年,录制出版了全套标准国歌专用唱片。1978年,推出集体填词版专用唱片。1983年,中国唱片上海公司录制出版了恢复原词后的标准国歌专用唱片[2]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3-4]  
2017年6月2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国歌法草案,对国歌的地位、奏唱国歌的场合、国歌奏唱的形式和礼仪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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