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第57号公告,公布新增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名单,其中,河北省新增了13家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我院为邢台市首家唯一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填补了我市空白。
2017年3月16-18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评审专家一行5人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专家组对医院的研究条件、筹备情况等给予了一致好评,认定我院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条件,顺利通过验收。
首批正式得到国家食药监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的专业为肿瘤学专业、肾病学专业、心血管内科学专业。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认定后,我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可开展IV期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和试剂临床试验;肿瘤科、肾内科和心内科可开展II、III和IV期药物临床试验及医疗器械和试剂临床试验。医院将在充分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基础上,力争使更多新药研发成果投入到临床应用上,为国家医药研发创新药物评价提供服务平台,推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药学部侯永利 赵晓飞)
Copyright © 2007 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618号 邮编:054000 联系电话:0319-2279696 96120 技术支持:科成网络
备案号:冀ICP备16004224号-1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0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