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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烈祝贺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成为邢台市首家唯一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20175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第57号公告,公布新增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名单,其中,河北省新增了13家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我院为邢台市首家唯一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填补了我市空白。

    2017316-18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评审专家一行5人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专家组对医院的研究条件、筹备情况等给予了一致好评,认定我院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条件,顺利通过验收。

    首批正式得到国家食药监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的专业为肿瘤学专业、肾病学专业、心血管内科学专业。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认定后,我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可开展IV期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和试剂临床试验;肿瘤科、肾内科和心内科可开展IIIIIIV期药物临床试验及医疗器械和试剂临床试验。医院将在充分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基础上,力争使更多新药研发成果投入到临床应用上,为国家医药研发创新药物评价提供服务平台,推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药学部侯永利 赵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