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市医保中心对全市患有特殊疾病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群众审核鉴定工作在我院顺利开展。由放疗科王力军主任等鉴定专家组成的工作组通过面对面的接触患者,严格按照鉴定工作程序规定,对病人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结果等作了细致认真的审核鉴定。
本次特殊疾病初次核审共有42位患者通过,通过复审的患者可在9月15号以后到市医保中心领取特殊疾病医保本同时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有效缓解了特保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压力。(医保科)
哪类患者可以申报邢台市门诊特殊疾病?
邢台市门诊特殊疾病分为两类:一类是重大疾病,包括尿毒症透析治疗、肝肾移植排异治疗和中晚期癌症的放化疗;可每月申报。
申报人员范围:凡我市医疗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以上某种特殊疾病,均可参加申报,将申报资料报市医保中心初审,每月最后1周周三由市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专业人员组成“特殊疾病鉴定专家组”,对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由患者选定一家定点市级医院进行就诊。
另一类是特殊慢性病,指除重大疾病以外规定的8类慢性病,包括冠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尿毒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及并发症、中晚期癌症 、慢性肝炎活动期及肝硬化、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类风湿。
申报人员范围:凡我市医疗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以上某种特殊疾病,均可参加申报,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医保中心初审,每年12月第1周由市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专业人员组成“特殊疾病鉴定专家组”,对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由患者选定一家定点市级医院进行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