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市级全面停发医保卡,统一发放社保卡。截止至2015年7月1日,原医保卡全部停止使用,社保卡将合并银行借记功能登上社会舞台。
社保卡需在规定时间内到任意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进行激活使用,激活后原医保卡将自动作废。银行金融功能激活需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合作银行办理激活启用手续。
目前,仍然有参保患者未领取到社保卡,由于社保卡的申领办理手续繁杂,且制卡量大,从信息采集到领取卡片有一定时间,请已采集但未制卡成功的参保人及时查询制卡进度。另外,还有部分参保人已制卡成功但未领到卡片,原因有两个:有单位的参保人,由参保单位统一发放;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单位统一发卡后,个别职工若没有领取到卡片,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单位人事人员联系不上参保人,另一种是参保人员的制卡信息有误,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社保卡服务中心进行查询更正。
对于刚采集社保卡或未发卡的参保人员需住院时,由医院开具住院证明,经由社保卡中心核查后,开具临时医保卡住院使用,临时医保卡有效期为四个月,逾期后自动停止使用。
2015年6月30日之前丢失医保卡的参保职工将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种由本人到社保卡管理中心查询社保卡状态,其社保卡已申领的参保职工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激活使用,不再补办医保卡。另一种因丢失医保卡需住院购药的参保职工且社保卡还未发放的,由社保卡管理中心核实后,2015年6月30日之前可在医保中心办理补卡。
特别提醒,若已申领社保卡在办理社保账户激活时存在问题,可能是由于参保人员变更姓名、身份证号升位,存在多个社会账户等原因造成,应及时到市人社局变更个人信息。
如果社保卡在医保卡切换过程中不能正常读卡使用时,需持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检查,确认原因后,再做相应处理。
附1:
市人社局服务热线:12333
市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3690234、3690235
市医保中心:3690211
附2
邢台市市本级社会保障卡各服务网点名称与地址:
1.桥东区顺德路126号(市一幼对面) 电话:3035121
2.桥西区中华西大街386号(维也纳小区门口)
电话:212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