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金宝透析机维保服务项目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XYEYWB2025003
采 购 人: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日 期:二零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货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EYWB2025003
2.项目名称:金宝透析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谈判
4.最高限价:9.8万(人民币)
5.采购需求:金宝透析机维保(14台)
6.服务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5 日。
2.地点:通过“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https://www.xtyyfy.net/Yuanwufl/54免费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西院区)五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名称: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618号
联系方式:白老师0319-2279887
第二部分 供货商须知
一、供货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
1 | 采购人名称 | 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2 | 项目名称 | 金宝透析机维保采购项目 |
3 | 实施地点 | 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
4 | 招标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
5 | 服务期限 | 一年 |
6 | 服务质量 | 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7 | 预算金额 | 9.8万元 |
8 | 报价方式 | 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包括税费、人工、安装、调试等所有涉及项目费用。 |
9 | 资金来源 | 单位自筹 |
10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分包 | 不允许 |
1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05日14:30整(北京时间) |
13 | 付款方式 | 维保服务费在合同生效且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后30日内支付。 |
14 | 投标有效期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
17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壹份(盖公章的扫描件存U盘,U盘不退)。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全面。 |
18 | 装订要求 | 1、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
19 | 投标文件密封 |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 2、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章。 |
20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的地址: |
21 |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 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西院区)五楼会议室 |
22 |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 否 |
2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
24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构成:主管科室、财务科、集采办、使用科室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评审工作由采购小组 3 人及以上人员参加。 |
25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6 | 公示媒介 | 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 |
27 | 履约担保 | 无 |
二、响应须知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谈判采购方式选定成交单位。
2.项目实施地点
2.1 本谈判项目的实施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质量标准
3.1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4.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4.1 本采购项目应具备的条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5.响应费用:响应人应承担其参加本谈判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1本项目设有限价,高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谈判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2报价依据:谈判文件中提供的采购需求、项目要求,响应人应根据项目条件、结合市场行情、企业承受能力、利润预测、竞争状况及让利设想等自主确定。
5.3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
5.4响应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项目全部完成并交付使用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配件自身费用、运杂费、人工费、安装费、辅料及各种税费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样本
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除 6.1 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响应人起约束作用。
6.3 响应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 1 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响应人自己承担。响应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7.1 响应人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在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7.2 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3 日前,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
7.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响应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原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4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5 为使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以公告形式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6采购人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响应人的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响应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人和响应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响应人今后参与响应可能会受到影响:
(1) 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响应人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人有权就谈判事宜提出质疑。
响应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谈判程序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响应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响应人已经参与响应,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
若响应人认为其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
(5)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响应人和其他有关响应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驳回质疑:
(1) 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2) 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3) 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响应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会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
9.1 响应文件和与响应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1响应函
10.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10.4开标一览表
10.5投标偏离表
10.6诚信承诺书
10.7响应人资质证明文件
10.8项目技术响应
10.9谈判文件要求或者响应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9 条中规定的内容,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1 响应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延长响应有效期。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单位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3.1 响应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胶装成册(散页和卡扣装订视为无效),在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3 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响应报价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均应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13.4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14.1 响应人应将所有响应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装于同一密封袋中;资质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资料袋中。
14.2 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响应文件/证件、证明等原件资料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响应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14.3 除了按本须知第 13.1 款和第 13.2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响应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 17 条规定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响应人地址将响应文件原封退回。
14.4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响应须知第 13.1 款、第 13.2 款和第 13.3 款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4.5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响应人公章作密封章。
15.1响应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6.1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6.2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响应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响应截止时间为准。
17.1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响应人。
18.1 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补充、修改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18.3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18.4 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响应人不得辙回其响应文件。
19.1 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9.1.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是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9.1.2 响应文件外封套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密封及加盖密封章的;
19.1.3 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响应报价函未加盖响应人公章的;
19.1.4 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响应报价函未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19.1.5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9.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初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9.2.1 响应人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响应的;
19.2.2 响应文件其他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
20、响应文件开启
20.1 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提供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响应人参加。
20.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响应人;按本须知第 18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0.3 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20.3.1 开启由采购人主持;
20.3.2 由响应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4 采购人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为有效响应文件。
20.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类专家2人共3人组成,负责评审活动。
21.2 开启会结束后,开始评审,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2.1 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2.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单位的确定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人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22.3 成交单位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单位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单位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3.1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响应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1 评审时,谈判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响应人的义务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2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响应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响应。
25.1 谈判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 23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5.2 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
25.3 评审办法、标准和定标
25.3.1 评审采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25.4 经谈判小组评审,认为所有响应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所有响应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26.1 发布成交结果后,同时向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
26.2.成交单位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一、设备详情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生产日期 | 序列号 |
1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3.10.17 | 19247 |
2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3.10.17 | 19248 |
3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3.10.17 | 19249 |
4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3.10.17 | 21055 |
5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5.03.01 | 25474 |
6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5.06.15 | 25970 |
7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5.06.15 | 24925 |
8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5.08.01 | 26241 |
9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5.08.01 | 26118 |
10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5.08.15 | 26122 |
11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5.08.15 | 25964 |
12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5.08.15 | 26033 |
13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5.08.15 | 26120 |
14 | 血液透析装置 | AK96 | 瑞典金宝 | 2015.08.15 | 26244 |
二、维保需求
1. 整机全保。
2. 服务质量:具备专业的工程师和技术支持团队,提供工程师原厂培训证书或所招标机型的维修记录资料。
3. 预防性维护:每年按季度提供设备保养≥4次,及时发现问题,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并提供保养清单及保养报告。
4. 免费提供人工服务(含差旅)。无限次叫修,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全年无休服务热线号码。
5. 配件:免费更换可追溯的全新原厂备件。
6. 保证全年开机率95%以上,如不能达到约定开机率,按每超出一天保修时间顺延五天。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可就具体事项补充和完善)
项目
合
同
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项目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 年 月 日 招标有限公司编号为: 招标开标结果和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乙方投标书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1、合同标的:
2、采购数量及价格:
3、使用说明:
4、质量要求:
5、付款方式及期限:
6、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7、合同履行期限:
8、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及谈判文件的约定,无特殊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终止合同内容。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属地法院裁决。
10、其它约定事项:
10.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力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10.3在不违背上述条款的原则下,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本合同需要修改或补充时,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加盖法人公章后有效,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
甲方(章): | 乙方(章): |
代表人(签字) | 代表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第五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谈判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二、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类专家2人组成,与响应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审内容及评审方法
1.评审程序
1.1谈判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根据“响应人须知”中对响应文件的要求,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未做实质响应的文件,作无效处理。
1.2 所有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单位进行二次报价。
1.3 第二次谈判报价,经响应单位确认同意后,该报价成为本次谈判的最终报价,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1.4对二次报价中最低的谈判报价,谈判小组通过审核、询问,在响应人的答复、澄清和解释基础上,对其谈判报价做出是否合理的评判。
2.评审内容及原则
2.1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凡是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的响应人,谈判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
注: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2〕1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 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①小型、微型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盖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有,符合文件要求 |
2 | 响应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 |
3 | 响应人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响应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 |
4 | 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 有,符合文件要求 |
5 | 响应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响应人在以上网站中出现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以开标会当天现场查询情况为准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注:通过划“√”;不通过划“× ”, 结论填写“通过”或“未通过”
响应文件初步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是否通过 |
1 | 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按规定签署、盖章; | |
2 | 响应人的配件质量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3 | 响应人的人工时效承诺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4 | 响应人的服务质量标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5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 | |
6 | 符合谈判文件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 |
7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8 | 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注:1. 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通过时,则该部分为不通过,该响应将被取消进入二次报价的资格。
2. 如谈判成员对某响应人的文件响应情况判定为未通过,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
3.通过划“√”;不通过划“× ”, 结论填写“通过”或“未通过”。
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金宝透析机维保采购项目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四、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偏离表
六、诚信承诺书
七、响应人资质证明文件
八、项目技术响应
九、谈判文件要求或者响应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致(采购人)、(代理机构) :
我们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投标。并授权 (姓名、职务),全权代表我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质量保证。投标报价:(大写) 元(小写¥ 元) 。服务期: ,质量标准 。
2)愿意按照《民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们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按谈判文件规定,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响应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年 月 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将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直接复印在此处,不可另附纸张粘贴,否则视为无效):
响应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另递交两份(一份与原件一同密封,另一份手持并与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一同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备查验;
(采购人)、(代理机构)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直接复印在此处,不可另附纸张粘贴,否则视为无效):
注:1、响应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另递交两份(一份与原件一同密封,另一份手持并与响应文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一同递交)授权委托书以备查验;
3、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报价内容 | 报价总金额 |
大写: 小写: | |
服务期 | |
响应时效 | |
配件质量 | |
服务质量 | |
说明: |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生产日期 | 金额(元) |
总计: | ||||
本项目总计价: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5.1商务偏离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谈判文件条款 | 响应文件条款 | 是否有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偏离说明 |
1 | 维保价格 | ||||
2 | 服务期 | ||||
3 | 付款方式 | ||||
… | … |
5.2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技术条款 | 谈判文件条款 | 响应文件条款 | 是否有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偏离说明 |
1 | 响应时效 | ||||
2 | 服务质量 | ||||
3 | 预防性维护 | ||||
… | … |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各项内容不可出现空缺,响应人应依据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如实填写对应的响应文件响应条款。如响应文件响应条款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说明”项一栏明确说明偏离原因。未按要求进行内容填写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我公司 (响应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谈判文件,自愿参加本次谈判,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响应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谈判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响 应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在此承诺: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否则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
中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邢台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购人)
和 (代理机构):
我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现参加你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我公司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及你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等利害关系,特此承诺。
我公司对本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以上资质证件评审时,须单独封装,响应文件中置放加盖响应人印章的复印件。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格式自拟)
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性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注册证》)
2、项目实施方案
3、供货安装期保障措施
4、售后服务承诺等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附件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