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
关于2013年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邢职改办字[2013]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2013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条件按《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07]72号)文件执行。
转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按《河北省高校教师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需具有教师资格证。(学校自2014年起将不再新聘卫生系列职称,需参聘者必须具有所聘等级的教师系列职称)
评审条件(详见医院公告栏或医院人事科网页)。
二、材料递交时间
2013年8月12日。
三、参加申报评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最高学历毕业证。(研究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证);
2、资格证;
3、论文、著作正式出版物原件;(著作需提供字数完成证明,参编人员各自完成字数签字按手印)
4、业务成果、奖励证书;
5、个人业务总结一份(重点总结本人在医院或学校期间工作),真实具体总结本人工作,字数在1000字以内。
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科研奖励需在科教科备案,市级以上行政奖励需在人事科备案,否则不予承认。
注:凡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三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和聘任。
四、望各科室收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好文件,准确掌握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及时通知到在外进修人员和下乡人员,做到不迟报、不漏报。
人事科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