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量化测评
项 目 |
编号 |
量化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
满分 |
得分 | ||
专业技术工作实绩与业务水平能力 |
专业技术工作实绩 |
1 |
工作实绩突出10分;工作实绩比较突出8分;工作实绩一般6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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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工作能力
与水平 |
2 |
主要技术负责人,能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10分;主要技术骨干,能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难题7分;承担一般技术工作,能解决一般技术问题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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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 |
3 |
论文:国家核心期刊6分、国家级刊物4分、省级刊物3分;著作:医学专著8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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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类型 |
4 |
专职医(药、护、技)人员5分,其他人员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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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成果
与
奖励 |
5 |
科技成果:省级以上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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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0分,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县级科技进步奖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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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奖励:年度考核一次优秀2分,二次优秀4分,三次优秀5分;二等功以上5分,三等功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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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 |
专业年限 |
8 |
任现职前每年0.2分,任现职后每年1分;现在护理岗位5年以上加记3分。在乡村卫生院(所)工作满10年以上加记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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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9 |
硕士学位以上22分,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20分,大本18分,成人教育大本(双专科、大普)15分,大专8分,成人教育大专6分,中专4分。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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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 |
10 |
以参加继续教育实际情况按优、良,一般分别记5、4、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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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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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审
查
意
见 |
负责人: 2010年 月 日 |
县(市、
区)、市
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复核意见 |
负责人: 201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