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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纪检监察室〔20219

    生效日期

    2021.4.30

    印发范围

    各党支部、各科室

      

    第一版

      

    靳晓丽

      

    耿建春

    抄送科室


     

    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院职工要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禁在疫情期间聚餐、聚集,外出实行报备制度;做好值班值守,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禁擅离职守、空岗脱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通过快递物流等形式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多发易发的“节日病”;严禁擅自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等隐性变异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各党支部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身作则,破除陋习,引领社会风尚,树立新风正气。

    三、院纪委将紧盯节日期间“四风”老问题、新表现,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开展明察暗访,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2279686

    举报邮箱:fsyyjcs@126.com

                    

    纪检监察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