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京津冀鲁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质量,提高四地医学检验工作标准化、同质化、科学化水平,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共同开展京津冀鲁地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京津冀鲁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质量,提高四地医学检验工作标准化、同质化、科学化水平,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共同开展京津冀鲁地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不仅方便患者就医,还会减轻患者负担,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临床实验室质量和技术要达到同质化标准、检验结果具备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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