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颁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701】号),并将于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预防意识,增强医患沟通交流能力,
会上,医务科严鹏科长结合实例就法律法规、纠纷预防和法律责任三个部分对医疗质量安全与风险防范进行了生动而细致的讲解,医患办李广学主任围绕条例中关于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病历封存和启封、鉴定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法律责任及赔偿标准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的处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述。
最后,唐立真副院长强调:通过此次法律法规培训,全体医护人员要认真学习“条例”,牢记质量与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范执行,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科 关雪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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