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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似药品不再容易混淆

    ——我院药品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而安全用药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指出,必须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也要求加强药品的使用与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一年来,我院药房根据要求对各类特殊药品加大管理力度,以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证用药安全。
        药房有不少相似易混淆药品,一旦发生调配使用错误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鉴于这种高危险性,我院药房在创建“三甲”医院评审工作中对相似易混药品加强了管理力度,并根据各种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第一,制定了“看似”(包装相似)、“听似”(通用名或商品名读音相似)、“一品多规”(同一通用名下的多种规格)、“多厂家”(同一通用名下的多个厂家)、“多剂型”(同一通用名下的多种剂型)和“包装数量特殊”(非常规包装数量,即除药品常规包装为5支或10支外的某些药品包装为3支、4支、6支或者8支)等易混淆药品目录。第二,制定了全院统一的警示标识。将包装相似、名称读音相似、“一品多规”、“多厂家”、“多剂型”及“包装数量特殊”的易混淆药品分别按照全院统一标识以“看似”、“听似”、“多规”、“多厂家”、“多剂型”、“注意数量”标识标注,提醒药师在调配、发药时要特别注意,避免药品混淆事件发生。第三,在易混淆药品的储存保管方面,要求分柜、分层、分开放置,严禁并列排放。第四,在易混淆药品的调配、发药环节上,要求药师严格落实“四查十对”和“双签字”制,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产地等信息,尤其加强核对“警示标识”提示内容,确认无误后方能发放;发出药品时要告知患者或护士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尤其对“一品多规”或“看似”,“听似”等药品进行详细用药交待和特别提醒,以便使用时引起注意。
        目前,此项举措实施顺利,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并将其深入到各个用药环节,最终达到提高医疗质量,保证用药安全的目的。
    文/药房 杨占迎 图/网络中心 郭 煌